一、明确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<
境外投资备案过程中,企业需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相关规定。企业应明确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,包括虚假宣传、商业贿赂、侵犯商业秘密、低价倾销、不正当有奖销售、诋毁商誉等。
二、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
企业在境外投资备案时,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 宣传内容应真实、准确,不得夸大或虚构事实;
2. 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、知名商品特有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;
3. 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式对竞争对手进行诋毁、贬低。
三、禁止商业贿赂
企业在境外投资备案过程中,严禁进行商业贿赂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 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,以谋取交易机会;
2. 不得要求对方提供回扣、手续费等非法利益;
3.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四、保护商业秘密
企业在境外投资备案时,应严格保护商业秘密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 不得泄露、非法获取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;
2. 不得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,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;
3. 不得违反保密义务,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。
五、禁止低价倾销
企业在境外投资备案时,不得采取低价倾销策略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 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;
2. 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,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,降低商品价格;
3. 不得利用低价倾销手段,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
六、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
企业在境外投资备案时,不得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 不得采取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方式,以欺骗消费者;
2. 不得设置不公平、不合理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条件;
3. 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,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
七、禁止诋毁商誉
企业在境外投资备案时,不得诋毁商誉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 不得捏造、散布虚假信息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;
2. 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,对竞争对手进行诋毁、贬低;
3. 不得利用媒体、网络等渠道,传播虚假信息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。
结尾:上海加喜财税(官网:https://www.jiashebao.com)作为专业财税服务机构,深知企业在境外投资备案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挑战。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、专业化的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解读、合规指导、风险防范等。选择上海加喜财税,让您的境外投资备案之路更加顺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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